怀安县法院温情化解抚养费纠纷情法兼容保护
2025/5/21 来源:不详<
近日,怀安县法院怀安城法庭成功化解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切实维护了离异家庭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杨某(男方)与杨某(女方)曾是夫妻关系,年经法院判决离婚后,约定两个女儿归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负担每个孩子抚养费.25元,直至孩子年满18周岁为止。离婚后,女方带着两个孩子生活,但是随着孩子逐渐长大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男方给付的抚养费和女方自身的收入已经无法负担两个孩子的生活、学习开销。无奈,两个孩子将杨某(男方)起诉至法院,要求将每个人的抚养费增加到元。
案件主办法官刘玉川收到案件后,仔细翻看卷宗并到档案库查看与本案有关的过往卷宗,最后确定案件审理方向为调解化解纠纷,尽全力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随着孩子的成长,原定的抚养费确已不能满足生活、学习需要,并且杨某目前生活也比较紧张,拒绝承担如此高额的抚养费。刘玉川从未成年人权益出发向杨某讲解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以维系父女亲情为切入点,深入浅出地明法析理,积极引导双方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角度去化解矛盾,使杨某认识到自己不履行抚养义务,让女儿失去基本生活保障是违法悖理行为。
经过调解,杨某态度有所转变,“这说啥也是我自己的孩子,给多少抚养费都不会多,我愿意在我的能力范围之内每月一共给付元(至孩子18岁为止)。”俩个女儿也理解父亲的不易,同意此方案:杨某每个月向俩个女儿一共支付元的抚养费(至孩子18岁为止)。
怀安县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在审理家事纠纷案件中兼顾情理、法理和当事人心理,以“如我在诉”的态度努力妥善化解家庭矛盾,让当事人能够感受到司法温暖,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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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怀安县法院:温情化解抚养费纠纷情法兼容保护儿童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