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安县法院轮胎爆炸使人伤定分止争给赔偿

2025/5/19 来源:不详

北京中科白癜风医院圆梦征程 http://www.pfzhiliao.com/
<

近日,怀安县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在法官耐心细致地审理下,双方当事人从最初的剑拔弩张、各执一词,到最终达成一致,并履行完毕,真正实现了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称赞。

案情回顾:

原告张某是一名货运司机,此次事故发生时他正受雇于被告胡某。在完成货运任务返回的途中,有同路的其他司机提醒他车辆正在冒烟。张某迅速找地方停车检查车辆,原来是车辆的轮圈发热冒烟。正当张某想要进一步检查车辆时,车辆的轮胎发生了爆炸。张某当场不省人事,医院接受治疗。因其是在给雇主胡某工作返回的途中受伤,故张某提起了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法院收到此案后立刻组织开庭审理,在庭审中,原告张某想要被告胡某赔偿其因伤产生的所有损失。但是法院了解到案件的事实情况后,认为原告张某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货运司机,应当在车辆出发前做好车辆的检查工作,这也是其工作中应尽的义务。由于张某没有做好该项工作,车辆的排水降温系统发生故障,导致轮胎钢圈过热,进而引发了轮胎爆炸。张某也应当承担一定程度的责任。最终,在法官赵进宏的主持下,判定双方各自承担50%的责任,被告胡某赔偿原告一半的损失共计元。最终该起纠纷被成功化解。

在此怀安县法院也提醒各位,对接受劳务的一方(雇主)来说,应当保障劳动环境,劳动工具的安全性,还应选择具有相应技术能力的施工人员,增强责任承担能力,接受劳务一方应尽量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对提供劳务的一方(雇员)来说,应增强自己的安全意识,做好自身的安全防护,做到规范施工。同时,应提高自己的法律风险防控意识,尽量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报酬的计算等。在外出行切记做好车辆检查再出发,交通安全无小事。

怀安县人民法院

传播法治精神弘扬法治正气

凝聚法治力量推动法治进步

供稿:民事审判庭郭高伟

原标题:《怀安县法院:轮胎爆炸使人伤定分止争给赔偿》

转载请注明:
http://www.3g-city.net/gjycs/9378.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站首页 版权信息 发布优势 合作伙伴 隐私保护 服务条款 网站地图 网站简介

    温馨提示:本站信息不能作为诊断和医疗依据
    版权所有2014-2024 冀ICP备19027023号-6
    今天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