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安县法院财产分割引纠纷法官调解显温情

2025/5/16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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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怀安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法定继承、抚恤金分割纠纷倾力调解,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释法析理下,相互让步相互体谅,解开了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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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年家住怀安县的刘某因病去世,留下来一笔遗产以及抚恤金和丧葬费共计20多万元,其家人因遗产分割及抚恤金的分配产生了矛盾纠纷。

本案中周某与刘某均系再婚,婚后共同生活近二十年,周某现已70多岁,平时生活中对刘某付出较多的照顾义务,与刘某子女们也相处较好,刘某去世后,因财产分割引发矛盾。刘某的子女认为刘某的遗产及抚恤金应同周某共同继承,平均分配。周某认为,其与刘某共同生活多年,抚恤金及丧葬费不应当由所有亲属平均分配,应大部分或全部归于周某。双方均不退让,遂引起本案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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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过程:

承办法官王海军梳理案件矛盾焦点,首先调查清楚刘某遗产范围,依申请查询并保全周某名下财产。因金额不大且周某及刘某共同居住的房屋没有房产证难以确定遗产价值,经法院调解刘某的子女自愿放弃分割这部分遗产,归周某所有。

接着重点就刘某20多万元的抚恤金分配问题进行调解。本案庭前调解及庭审过程中,周某言辞激烈,情绪非常激动,对刘某的子女们颇多怨言。经法官多次当面及电话与周某沟通,向其阐明法律规定,认真倾听老人的诉求与不满,最终周某认识到抚恤金不能作为遗产进行分割,也应该有其亲生子女的份额。同时法官对刘某子女也进行了耐心细致的劝解,从社会公平正义、家庭伦理亲情的角度,引导双方坐下来冷静对话,考虑到周某二十多年来对刘某的悉心照顾省去了子女很多麻烦,刘某的子女们也最终做出了让步,愿意在分配抚恤金及遗产继承中适当照顾周某,最大限度保护了老年人的合法利益。在法官与律师的共同努力下,均衡了双方利益,其中16万由刘某的5个子女进行分配,其余由被告周某获得。本案调解后,双方当事人依据调解书领取了相应的抚恤金,并握手言和重归于好,本案得以顺利调解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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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说法:

关于抚恤金的分割,目前法律没有具体规定,因此实践中参照共有物分割及遗产继承方面的法律规定,在分割时需照顾到没有经济来源或者经济来源不足以维持被抚养人日常生活、医疗所需费用的人。

这起继承、抚恤金分割纠纷案件,怀安县法院审判人员并没有一判了事,而是从情理法的角度出发,对当事人耐心释法,积极疏导劝解,直至双方互相理解,最终化干戈为玉帛,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与全社会倡导和谐稳定的家庭生活相一致,既最大限度地关怀保障了老年人的权益,又合理合法地保护了子女的权利,让人民群众在调解过程中感受到了司法温度。

怀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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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怀安县法院:财产分割引纠纷法官调解显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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