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消息怀安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
2022/6/3 来源:不详怀安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举报奖励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奖励对象是指在疫情防控期间积极反映举报有价值且与疫情防控有关线索的社会群众。二、奖励的条件及措施第三条对举报以下6类线索的社会群众予以奖励: (一)举报两周内从重点疫区返回人员,个人及亲属未向所在乡镇、街道或社区(村)报告刻意隐瞒,未实施居家隔离观察,无明显症状的,奖励元; (二)举报两周内从重点疫区返回人员,个人及亲属未向所在乡镇、街道或社区(村)报告刻意隐瞒,未进行医学隔离观察,出现发热症状,属疑似病例的,奖励元; (三)举报两周内从重点疫区返回人员,经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且不在掌握的数据库内的确诊病例,奖励元; (四)举报在接受排查和流行病学调查时,不如实叙述近期行程、居住地和接触人员,妨碍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开展,造成传染病传播扩散的行为,奖励元; (五)举报假借疫情防控名义,利用电话、 (六)举报明知已经感染或者可能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故意进入公共场所传播或者隐瞒病情与他人接触,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奖励0元。三、举报方式及渠道举报人应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现居住地址等详细情况。举报—。四、附则第四条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给予相应金额奖励,特别重大关键信息将给予重奖。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情形的,奖励最先举报人。第五条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除本人同意外,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单位和其他情况。怀安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年2月20日供稿:中医院
编辑:启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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